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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嘉银理财”1002期个人理财计划(中小企业信托贷款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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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编号 |
JYLC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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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型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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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客户 |
个人客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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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期限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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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币种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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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金及理财预期收益 |
本理财计划不保障本金及收益,在信托项下信托贷款本息如期回收的情况下,在扣除信托承担的税费和理财产品托管费及浮动管理费后,本理财计划持有到期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4.8%,否则根据信托项下信托贷款本息实际回收情况计算投资者应得本金及收益。详细内容见以下本金及理财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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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起点 |
起点5万元整,超过认购起点部分,应为1万元的整数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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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期 |
2010年3月18日-3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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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计划开始日 |
2010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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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计划到期日 |
2011年3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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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规模 |
最低3000万元(含),最高5000万元(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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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与赎回 |
本理财计划成立后不开放申购与赎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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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终止权 |
除非发生理财合同约定的提前终止事项,嘉兴银行无义务提前终止理财产品。如果本理财产品所投资的单一资金信托提前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提前还贷等原因),与之相对应,本理财产品将提前终止。投资人无提前终止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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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服务 |
客户在理财期间内不能提前支取本金及收益,但可将此产品以不高于60%的质押比率向嘉兴银行申请质押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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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浮动管理费 |
理财收益超过4.8%银行将收取理财管理费,费用为超过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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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规定 |
理财本金在理财开始日前交存于银行的,按当时实行的活期利率计息。到期日到理财资金返还到账日为还本清算期,还本清算期内不计付利息。 |